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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四川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委人才办获悉,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各类优秀人才踔厉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正式启动第三届“四川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按照相关流程,此次将以四川省委、省政府名义,在全省范围内拟评选表彰各类杰出人才不超过15名。


“四川杰出人才奖”是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最高人才荣誉奖项,表彰为治蜀兴川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评选表彰周期为3年。2016年、2019年已分别开展了两届评选表彰工作。


第三届“四川杰出人才奖”评选对象为,在四川工作5年及以上,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评奖当年仍在岗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同类奖项获得者不参加评选。参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理论突破或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为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工艺或技术创新突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或运用独特绝技绝活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或重点产业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中有重大创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为四川省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成功带领所在企业实现新的突破或发展,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创造的管理模式获业界广泛认可或高度评价,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法治、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积极开拓创新,取得突破性、系统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在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中,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重大部署,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此次评选将坚持“四个面向”,注重向领衔重大科技任务和解决“卡脖子”难题的人才倾斜、向加强技术开发运用和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倾斜、向长期奋战在科研生产经营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人才倾斜。


此次评选将采取组织推荐和专家联名举荐两种方式进行,被推荐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具体来看,组织推荐,即按属地管理、人事管理权限或行业管理归口推荐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中央在川单位归口定额推荐;专家举荐,则是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的2名两院院士或“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奖者,可联名向省评选办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据悉,此次评选工作预计于11月下旬前后完成,对于获奖者,将以四川省委、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


相关公告详情请点击:https://www.scrcgz.com/news/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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